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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顺利实施,12月6日,灌云县环保局长李均礼在灌云县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动员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一、强化领导
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高效的指挥体系。普查清查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环境和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我们要通过此次普查清查工作的契机,全方位地提升全县环保工作到一个全新的层次。
二、提高认识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
三、快速启动
此次普查是重大国情调查,是全国环保领域内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组织,抓紧落实,确定准确的普查对象名录,确保普查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精细操作
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凡在我县境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2007年12月6日 |